我院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
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公布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》(浙教办高教〔2015〕109号),遴选确认我院等10所学校(6所普通本科高校,4所独立学院)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。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周期为五年,实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,建设成效不明显、评估考核不理想的将退出示范;期间,应用型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大、成绩显著的其他学校,可增补为示范学校。
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是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加快构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实现高校特色发展,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而推出的重大举措。成功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,是对学院应用型建设工作和办学成效的肯定和期许。学院将坚持按照示范院校建设标准和要求,努力落实“面向需求、产教融合、开放办学、共同发展”的建设思路,不断增强“为社会和学习者创造价值”的能力,全面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。